“牵手”成功!西南政法大学与江津法院签署院校合作协议
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“将实际工作部门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引进高校,加强法学教育、法学研究工作者和法治实际工作者之间的交流”的重要指示精神,建立院校合作常态化机制,1月7日下午,西南政法大学、江津法院共建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合作签约仪式在江津法院举行。
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党委书记张伟莉,党委委员、副院长李兆玉,西南政法大学部分教授,江津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曹天明及全体在家院领导出席。江津法院党组副书记、常务副院长刘剑云主持仪式。
曹天明院长、张伟莉书记分别介绍了江津法院、西南政法大学的基本情况,并先后发表致辞。
曹天明表示,西南政法大学作为新中国最早建立的政法类高等院校,历经70余年发展,始终秉持“心系天下,自强不息,和衷共济,严谨求实”的西政精神,培养了一代代“博学、笃行、厚德、重法”的优秀学子和众多杰出法学人才,是新中国法学教育的成功典范。“西政人”与“津法人”的“牵手”成功,是院校之间“缘分”的汇聚。
曹天明指出,通过院校合作,聚众智众力,谋长远常新,可在更高水平上谋划、推动院校之间实现全面、高质量发展。此次西政与江津法院携手并肩、知行合一,为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、推动人民司法事业发展、促进法治中国建设不懈努力,必将在新时代书写更多院校合作的新典范、新篇章。
张伟莉表示,作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的多学科、综合性大学,西南政法大学在多年的办学实践中,历来重视对学生能力的培养。其中,以“论辩文化”为载体的语言表达沟通能力和务实能力的培养尤为突出。因此,西政也特别重视与优秀实务部门开展合作,共同推进人才建设。今天有幸代表学校来到江津法院,希望在未来的合作过程中,双方能够在科研教学、人才培养等各个方面,都有着深度的交流,实现共赢共享。
在参加仪式人员的共同见证下,曹天明院长、李兆玉副院长分别代表双方签署《共建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协议》。
根据协议,双方将本着资源共享、优势互补、互利互惠、共同发展的原则,共同推进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建设,并在实务调研、教学实践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。
随后,举行了江津法院咨询专家聘任仪式,并为咨询专家颁发聘书。
▲授予江津法院“西南政法大学教学科研实践基地”
▲曹天明院长为咨询专家颁发聘书
仪式结束后,咨询专家与法院干警进一步开展了分组交流,分别结合自身研究领域与司法实践,就具体法律适用、典型案例打造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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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展分组交流
不少参与讨论的干警都表示今天收获满满,在审判实践中遇到的疑难困惑问题,经过专家教授们解释便豁然开朗,希望以后能多开展此类活动。
专家“天团”
- Grand Present -
谭宗泽
李兆玉
侯国跃
张建文
范雪飞
卢有学
马登科
徐以祥
段文波
潘金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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摄影:吴京烝
编辑:“法庭内外”新媒体工作室